2008年4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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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晦气真晦气 说运气也运气
买赃车买到自己被盗车的他没被起诉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马江领

  要说“有苦难言”四个字的滋味,恐怕孙文胜最有发言权了。刚刚获得自由的孙文胜在余姚的租住房里,面对记者的采访,后悔莫及:“要说晦气也真的晦气,自己的摩托车被偷,从‘黑市’买来的恰恰又是自己的被盗车。”最后这辆本来就是他的车子成了赃车,他也因为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处理。
  不过,孙文胜在长叹一声后对记者说:“话反过来说,要说运气也算是运气,要不是检察机关对我宽大处理,说不定现在就被关在监狱里了。”
 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孙文胜一会儿说“晦气”,一会儿又说自己“运气”呢?

  黑市买回赃车,竟是自己的被盗车
  孙文胜一家是2002年初从老家江西来到余姚一家制药厂打工的,至今已6年有余。
  2007年7月,孙文胜的一辆价值八千多元的雅马哈摩托车意外被盗,事发后,他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。由于案件一时难以侦破,早已习惯了开车出行的孙文胜感到很不方便,而再买辆新车又没那么多钱。孙文胜思来想去,决定到“黑市”上低价买一辆旧车。
  几天后,他找到了一位做旧车中介生意的老乡,向其提出要购买一辆价格便宜、与自己被盗车同型号的旧摩托车,这位老乡一口答应。十多天后,孙文胜便接到老乡的电话,说车子已经搞到。
  孙文胜赶紧过去看货,见这辆旧车除了颜色与自己被盗车不一样外,其他方面几乎一模一样。孙文胜非常高兴,在明知这辆车是被盗赃车的情况下,花1600元买下了。之后,孙文胜花钱请人做了一副假牌照。
  无巧不成书,2007年11月,涉嫌盗窃孙文胜摩托车的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而令孙文胜想不到的是,公安机关在追赃过程中,竟然查到了自己的头上!
  原来,孙文胜购买的这辆赃车正是不久前他被盗的爱车。鉴定结论显示,两车发动机号完全一致,颜色不同系事后重新喷漆所致。证据确凿,公安机关当即将该赃车收缴。

  本是被害人,转眼成了嫌疑人
  案发后,公安机关随即对孙文胜予以拘留,并将涉嫌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孙文胜提请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,承办检察官就对孙文胜进行了提审。在提审时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:孙文胜虽是外地人,但一家人已经在本地定居、工作、生活了6年多,平时表现良好,没有任何不良记录。当承办检察官通知孙文胜的所在单位时,其单位领导也因其平时表现良好,愿意为孙文胜提供担保,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。
  基于这些情况,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孙文胜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,犯罪情节也相对比较轻微,且是初次犯罪,就认为该案符合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精神。于是,余姚市检察院于2007年11月15日,依法决定对孙文胜不予批准逮捕,而是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。
  已经在看守所蹲了好多天的孙文胜根本没想到自己还能出来,为此,他激动不已,在离开看守所之前,他还特意请求民警给他一颗囚衣上的扣子,说要以此时刻提醒自己,一定要遵纪守法,做老实人干老实事。

  宽严相济不起诉,囚衣钮扣常提醒
  2008年春节,孙文胜没有向民警请假回老家过年,而是和妻子一道留在公司,说是要配合诉讼程序的进行,随叫随到。2008年1月14日,孙文胜案被移送至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  其间,承办检察官又两次到孙文胜工作单位了解情况。其单位领导介绍说,孙文胜在公司工作6年间,为人忠厚老实,工作踏实勤快,现在已经是车间领班,这次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一时糊涂,希望能对其从宽处理,让其重新工作。而孙文胜也以行动证明,自己是真诚悔罪的。
  3月21日,余姚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一致认为,孙文胜系初犯、偶犯、情节轻微、悔罪态度好,同时其犯罪行为也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失,加上其单位的担保和请求,遂决定对孙文胜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  3月26日,当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孙文胜所在单位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时,孙文胜感动得泣不成声,他几次紧紧握住承办检察官的手说:“感谢检察院对我从宽处理,让我能够有机会继续工作、照顾家人,我以后一定会多学法律,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了。”
  临走时,记者注意到,囚衣钮扣依然挂在孙文胜的脖子上。